榆阳区第二届文学作品
评选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文艺创作,繁荣文艺事业,特举办“书香榆阳·文明驼城”首届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之榆阳区第二届文学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述
1.评奖活动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导向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
2.本次评选奖励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旅文广局主办,区文化馆承办。
二、参评条件
1.申报参评的作者,应为榆阳区常住人口和榆阳区工作者,外地作者中以榆阳为题材的文学作品,也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2.参评作品应为2017年以来正式出版社出版、公开报刊发表或公开展演(映)的创作成果,其出版、发表或展演(映)日期应在规定评奖年限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
三、参评范围
1.正式出版的个人文学专著。
2.区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影视戏剧剧本等);区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学理论、评论类作品;区级以上调演的戏剧剧本,或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剧本。
四、评选程序
1.申报。申报作品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至榆阳区文化馆。申报者须填写“评奖作品申报表”。对作者未申报而确有较大影响的作品,经相关组织推荐,可列入评选对象。作品申报时间从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纸质版作品直接报送至榆阳区文化馆,电子版发送至邮501985576@qq.com。联系电话: 0912—3283336 18098033344
报送地址: 榆阳区文化馆405办公室(高新区长兴东路)
2.评审。区文化馆完成申报作品的整理、归类,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入围作品,并由主审阅人写出具体评审意见。
3.审定。由评委会对结果审定,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4.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影视戏剧剧本五大类别。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届时将颁发证书及奖品。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在《榆林文艺》上发表。
五、相关责任
(一)参评作品不得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对剽窃、侵夺他人创作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立即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由组委会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予以批评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消除社会影响。
(二)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由组委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参加评审的人员,在评审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其今后参加评审资格。
(四)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本人作品时应当回避。
附件:《榆阳区第二届文学作品评选活动申报表》
![]() 爱心阅读捐赠暨爱心微书屋建设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榆阳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特举办“书香榆阳·文明驼城”首届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之爱心阅读捐赠暨爱心微书屋建设活动。
活动主题
捐一本图书,共享一片书海。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文广局
承办单位:榆阳区文化馆
建设时间
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活动内容
2019年,榆阳区文化馆将在金沙路金阳小区等四个居民小区活动广场、休闲聚集点建立爱心微书屋。书屋建成时每处存放30-50本图书,积极倡导小区居民捐一本书,共享一片书海。实现图书捐赠、图书分享、图书阅读一站式服务。
2020年在城区建立100个爱心微书屋,引导广大群众热爱读书,资源共享,为创建“书香榆阳·文明驼城”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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