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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一封信

来源:济南生态环境 作者:济南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4-11-27
摘要:尊敬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深化年工作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尊敬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深化年”工作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新的一年,我们希望继续与您携手共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做新贡献。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坚持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执法频次
 
  一是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实施正向激励,坚持以非现场检查为主;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执法检查的随意性;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新科技新装备应用,拓宽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四是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采取“云端申报”“云端审核”模式,为企业开展问题线上整改创造便利条件。
 
  二、全力做好帮扶服务
 
  我们会根据每个企业不同特点与不同需求,创新“配餐式”普法、“点餐式”顾问服务,为有污染治理需求的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支持,共同提升我们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碧水净土。我们有执法宣传手册,有企业自查自纠清单,我们还可以聘请专业律师讲解环保法律法规、答疑解惑,为企业依法治污排污、可持续健康发展加油助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行政
 
  我们依法依规查处偷排偷放、超排超放、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我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规范轻微违规“首违不罚”情形,修订《关于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的实施意见》,明确11种不予处罚和6种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为了改进工作,以更大力度提升企事业单位获得感,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诚邀您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建言献策。您的每一条意见建议,我们都将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纳入日常执法工作中,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加强监督,共同守护好泉城蓝天碧水净土。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您的建议:
 
  1.电子邮箱:jnhbjzfzdzzrsc@jn.shandong.cn
 
  2.来信地址: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旅游路17199号A712室)收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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