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年8 月 24日,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团乐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2年8月25日 ,对临朐县“海博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团乐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纪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已移诉至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为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查明犯罪事实,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请在纪某等人经营的临朐县“海博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团乐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存款的集资参与人,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借据复印件及银行交易流水、转账凭证等书证材料,到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请未报案的群众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主动报案,提供相关书证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而损害自身利益。同时,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诬告陷害等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联系电话:0536-3210110
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