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联合神木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警示被执行人,强势出手施压,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225万元,获得当事人点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12年,被执行人贺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150万元,同时双方对利息进行了约定,后张某向贺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故将贺某诉至法院。神木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贺某不服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但贺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发现,2022年,贺某在北京有房产交易记录。执行干警决定进一步深挖该线索,于是专程前往北京市,调取了房屋交易全部档案。经核查,贺某在该案上诉期间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转移至妻子名下,转移后双方即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企图规避执行的行为,该院将贺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即启动相关程序,此时被执行人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同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张某自愿放弃了部分请求,由被执行人贺某一次性偿还张某225万元,该案执行完毕。至于贺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继续进行侦查。
近年来,神木市法院依法移送“拒执犯罪”,充分运用法律“利剑”,克服执行难“顽疾”,有效的“刹住”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邪风,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进一步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工作,有效推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移送,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及时回应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郭岐川 王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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