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达成限期履行协议。
2022年,被告马某在神木市某化工厂承包了一项工程,雇佣原告刘某从事驾驶挖掘机工作,但是工程完工后,工程款尚有6000元工资未结清,刘某多次讨要未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件标的较小,案情及法律关系简单,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建议原告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原告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团队。
调解员项晓艳收到诉讼材料后,及时联系原、被告到庭调解。在调解当日,调解员从诉讼周期、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向被告马某释明利害关系,言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说。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马某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尽快支付刘某的劳务工资。最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马某承诺于10月中旬前给付刘某劳务费5000元。随后调解员项晓艳指导双方当事人书写司法确认申请书,经该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了双方达成的协议效力。至此,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原告申请执行有了保障,纠纷止于诉前。
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完善诉前调解、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新机制,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解于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解纷新需求。(郭岐川 项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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