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系发回重审案件。在接收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系被羁押人员,为充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审管办立即组织干警赶赴被告被羁押地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进行释法,但被告情绪比较激动,干警们尽力安抚其情绪,并将被告的疑惑及相关诉求向合议庭汇报。经合议庭合议,认为该案主要是因为原被告双方沟通不畅而导致双方产生误解,故此案审理重点应聚焦于排除双方误解、向双方充分明理释法方面,以期达到案结事了、双方言和的目的。
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存在多笔账务往来,而对每笔账务往来均持不同意见,故法官让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对每笔账务进行详细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双方争得面红耳赤,法官见状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讲清其中道理,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了有效沟通,消除了误解,并各自表态此后如有机会将会继续进行业务合作,保持良好的朋友关系,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此案圆满解决。(郭岐川 袁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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