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过度导致意外死亡,一次性补偿调解协议已经达成,剩余款项却拒绝支付这该如何是好?
近日,神木市法院民一庭李宝利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饮酒过度导致意外死亡的赔偿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原告徐某的丈夫白某在参加被告高某父亲的葬礼时,因饮酒过度导致意外死亡,事发后二原告前往事发地点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协商未果后,原、被告报案至公安局,后经公安局见证,双方自愿签订一份《意外死亡事故一次性补偿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补偿原告30万元,该补偿款应于协议达成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协议生效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剩余款项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告高某向法院提出反诉,认为案涉协议显失公平,系其被胁迫签订,认为原告纠结多人在葬礼上滋事,致使葬礼正常进程受阻,被告不得已签订该协议;原告已从其他人处获得赔偿;白某本身存在心脏疾病,且被告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撤销调解协议,返还被告1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0800元。
开庭当天,原、被告情绪激动,无法调解只能开庭审理。李宝利法官并没有放弃做调解工作,初次庭审后,双方当事人情绪暂缓,经过与原、被告反复沟通,他认为本案具有调解的可能,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宝利法官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逐渐缩小双方争议差距,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现金13万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条一支,双方自愿放弃关于本诉、反诉的其他诉请。至此,该案圆满解决。(郭岐川 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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