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这就还钱,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被执行人王某在得知自己的诚信“污点”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前程时激动地说。
原来,王某因生意需要向方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约定期满,方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之后,王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方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线上+线下”传统查控,均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然而王某仍然没有出现,对于欠款也无动于衷,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一直记挂着这件案子,今年,在一次调查中得知,王某的孩子目前正在读高中二年级,马上面临高考。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与王某联系,但王某一如往常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执行干警便给王某发了一条短信,告知他如果父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话,对子女当兵、升学、择校等会受到影响。收到短信的王某态度立马“大转弯”,主动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立马表示愿意偿还全部借款,该案圆满执结。
诚信看似无形,却蕴含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之中,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完善,失信不仅影响到自身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甚至会殃及子女的入学及就业。因此,被执行人应当引以为戒,主动自觉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避免因失信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利影响。(郭岐川 刘桃 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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