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接到了拘留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被法院拘留的贺某在拘留所待了3天后,急切的恳请拘留所民警给执行干警打电话,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贺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的被执行人,在2012年分多次共向邱某借款78万元并约定利息,郭某和杨某提供担保。借款后贺某仅向邱某偿还4万元便再无消息,邱某多次催讨,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2021年,无奈的邱某一纸诉状将三人起诉到神木市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做出判决,依法判令三被执行人偿还借款74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三人仍然不予给付,邱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贺某、郭某和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他们向法院申报财产。同时,查询了三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但一无所获,三人也早已不知去向。对此,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对三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同时将三人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实施布控。近日,公安机关传来消息,一直以来下落不明的贺某在高速路口被找到,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将贺某带回法院,由于贺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故该院做出决定,对贺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天将贺某送至拘留所进行关押。
谁知3天后,贺某就在拘留所待不住了,“拘留所里我是真的待不住了,太难受了,我愿意尽自己能力履行义务……”
将贺某提讯出来,带至法院执行局后,执行干警对贺某进行了严厉批评,贺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贺某现场支付邱某8万元,剩余借款分期偿还。与此同时,邱某也申请提前解除了对贺某的司法拘留措施。鉴于被执行人贺某得到了申请执行人邱某的谅解,该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其的司法拘留措施。
在面对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工作的被执行人时,神木市法院始终保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而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神木市法院必将严厉打击、雷霆出击,采取各种手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判决书上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多执行智慧。(郭岐川 刘强 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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