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随着法槌的庄严落下,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桑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进行了宣判,各被告人分别获刑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据介绍,被告人桑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等人明知不法分子收购银行账户用于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为牟取不法利益,仍注册多套公司对公账户出售,为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2021年11月22日,我县某镁合金公司财务人员被不法分子冒充其老板要求转账,将389.6万元巨款转入该十一名被告人出售的银行账户中,并被层层转出,为追缴工作带来巨大困难。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桑某某等人出售的银行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并诈骗多名群众,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桑某某等均认罪伏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漫漫铁窗生涯。
据悉,近年来,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高价收购公司对公账户、个人银行账户、社交账号等用于电信诈骗罪活动,府谷县已有部分群众上当受骗,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