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执行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府谷法院以司法拘留促执行,以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利益。于5月23日起,集中加大执行拘留力度,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7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惩戒。
其中,申请人张某某、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姜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信息,发现姜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姜某传唤到庭,对姜某进行劝导并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姜某声称自己没钱,执行法官告知其可以通知家人赶紧凑钱,否则将依法惩处,姜某仍拒绝履行义务,姜某这种消极履行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对此,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具有强大的制裁作用,府谷法院将继续加大“驼城春雨”专项执行行动力度,将集中执行常态化,从而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