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要求,畅通法院与陪审员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4月15日上午,米脂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姬治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瑶主持会议,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飞宇,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光军出席会议,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尚正英宣读《米脂县人民法院第一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选举办法》、政治部副主任柴永强宣读了《米脂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随后现场向与会人员发放米脂县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经计票汇总,当场宣布投票结果。新当任的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进行表态发言。 姬治平院长对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一直以来支持米脂法院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姬治平院长指出,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是法院专业审判与大众民意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代表者,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执行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最后姬治平院长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要善于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二是要勇担使命,认真履行陪审职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司法,要坚持立场,在陪审工作中如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等现象,应及时反映,共同推动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公正司法,严守清正廉洁底线。人民陪审员要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始终牢记自己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要严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廉洁,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