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再出售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个几千块钱,这么令人心动的美事像不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可自古馅饼变陷阱的事情浩如烟海、不胜枚举。当馅饼变成陷阱,就悲剧了。
2022年11月4日,米脂法院通过视频提讯的方式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事情是这样的,一男子瞅准在某广场闲逛的陈某进行搭讪,并向陈某抛出可为其办理大额信用卡的诱饵引其上钩,待陈某上钩后,男子又以陈某银行卡内流水不足不可办理为由制造困难,诱陈某咬紧鱼钩,并说只要陈某答应用其银行卡刷流水便可顺利办理,还许诺给其5000元人民币好处费,陈某当时就意识到对方可能拿其手机和银行卡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想到可以赚取5000元,仍然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手机、手机锁屏密码、银行卡卡号、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等信息全部告诉男子。此刻陈某这条大鱼已经成为他人的盘中餐。随后陈某被男子引入一偏僻之地,男子伙同同伙开始操作手机,约半小时后将手机交还陈某并迅速离开。陈某翻看手机转账记录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走了大额流水,此时,他就更加确信对方用其银行卡干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可热乎乎的5000元已经到手,陈某却也欣然接受。随即将自己的银行卡折断扔掉,妄想此事到此结束。
毫无悬念,男子并没有兑现其许给陈某办理大额信用卡的诺言。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案发,陈某因涉嫌犯帮信罪被捕,此时方才觉醒,自己幸存的侥幸心理终究是害了自己。自悔放纵了贪欲,从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还使多名被害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导致酿成大错,不仅要退还违法所得,还要遭受牢狱之灾。悔不当初,同时陈某下决心吸取教训,以后定当扼杀侥幸心理,理智处事、杜绝贪念,绝不再犯。 法官寄语: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呈较大幅度增长态势。广大群众需时刻保持头脑清楚,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牢记贪小便宜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法官普法: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通俗来讲,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通过出售或者买卖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户等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向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都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活中,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相关东西,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举无疑是帮助互联网犯罪团伙获取违法收益,逃避法律责任。看似是“危害不大”的间接行为,实则是诈骗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不仅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成为造成被害人受害的重要因素之一,还损害他人权益,危害社会,后果十分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