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威海经区一家水果店店主于某,利用其朋友邹某为其复印的通行证彩色复印件外出售卖蔬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于某自3月9日起多次在居民小区售卖蔬菜,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于某、邹某的行为违反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依法给予于某行政拘留处罚,给予邹某行政罚款处罚。
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既是对个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对于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雅倩 威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