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小程序成功调解一起两次开庭的争议较大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切实解决了双方久争不下的矛盾。
2015年,原告温某与被告赵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温某向赵某出售块煤,煤款共计455000元。因13万余元煤款未给付,温某将赵某诉至神木市人民法院。赵某辩称,煤款已通过承兑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全部给付完毕,并在第一次庭审中提交了银行明细、通话录音等多组证据。原告因被告证据突袭,申请二次开庭,并于第二次庭审中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
从立案开始,案件审理全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僵持近3个月之久。期间,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多次通过当面、电话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眼看审理期限将近,因双方当事人均不在神木,承办法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以法为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赵某给付原告温某8万余元。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在微庭审上向承办法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文字虽冰冷,情义暖人心,多一些化解矛盾的智慧和途径,才能充分发挥法院定纷止争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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