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锦界法庭韩彦军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赔偿33000元。
2020年11月,被告牛某驾驶其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原告所有的货车相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事故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且原告车辆经鉴定车辆损失为36430元。
韩彦军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且交通事故发生至今因鉴定等原因已将近半年,所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希望原告作出适当让步后被告可以当庭向原告赔偿相关款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以防后期在履行过程中增加诉讼成本。最终原、被告表示同意调解,由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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