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法警大队执行中队接到执行局调警申请,需派警前往距离三百多公里外的定边县,协助扣押一起涉黑案件的涉案车辆。考虑到这是一起涉黑案件的执行行动,为了保障执行行动的顺利进行,法警大队制定了详细的协助执行预案,带齐警用装备,派遣精干警力前往目的地。
到达定边县后,执行法警了解到,该案的被执行人李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以及各项退赔共计一千余万元,且是该涉黑案的首犯。判决生效后,李某因服刑无法缴纳上述款项,其家属也迟迟不肯代为缴纳。在该起案件中,经查明有6辆车在其刑事财产刑的执行中,由李某家属代为保管,未实际扣押。经过对被执行人亲属耐心的说服沟通,阐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人李某家属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将其中的四辆涉案车辆交回。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神木法院法警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严密关注被执行人家属情绪,取得了丰硕的战果。本次扣押任务的圆满完成,体现了神木法院法警的奉献和担当。在此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机,神木法院法警队伍必将继续发扬警队精神,履职尽责,践行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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