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民四庭郄小平法官在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合并审理中,将三案进行一并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同时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被告王某、李某系夫妻,同时也是神木市某洗煤有限公司注册股东,在经营该公司过程中需外借流动资金,因被告二人与原告张某系亲属关系,被告李某于2011年12月1日向原告张某借款100万元,且同年11月23向原告张某的朋友借款70万元,被告王某于2012年3月1日向原告张某借款125万元,被告二人陆续借款但借款后本息至今未付。
在庭审过程中,郄小平法官考虑到三起案件中的原被告系亲属关系,从有利于案件审理、及时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考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原告张某立案后要账心切,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被申请人王某、李某在神木市某洗煤有限公司享有的股权及收益予以冻结。但被告二人因该保全措施导致现阶段没有能力及时还款,被告提出原告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解除保全之后将洗煤厂所获收益转给原告,但原告担心解除保全后二被告还会拖延还款时间,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让,庭审一度陷入闭环僵局。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郄小平法官以双方的亲属情义为切入点,阐明利害关系,一方面对被告二人进行劝解,寻找合适的还款方式,另一方面劝导原告张某冷静情绪,理性处理问题。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心结,由被告二人三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调解后的款项,张某收到款项后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如未按规定时间打款,则按原起诉款项执行。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起案件成功结案。
法官寄语: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解民忧。以情感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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