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法庭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仅用十二天调解审结,被告当日向原告赔偿10万元,剩余8万元于调解当日的15天内给付。
2021年5月12日,刘某驾驶其轻型栏板货车,因其夜间行驶未确保安全车速、操作不当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致使车辆撞于前方王某驾驶的被告所有的因故障停靠在路边检查,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尾部,造成刘某及其车上李某死亡,其余四人受伤的事故,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刘某家属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后,韩彦军法官在了解原告的诉请及被告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等基本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告知被告未投保交强险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原被告分析利弊。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本着充分权衡双方利益、便民利民的原则得以圆满解决,切实的化解了纠纷,确保当事人合法诉求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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