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多元解纷优势,神木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让不该打的官司打不起来。
诉前调解是在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后,法院登记立案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调解员主持调解,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失败的,法院予以登记立案。
神木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前调解,专门配备了音视频调解设备,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音视频的方式与调解员、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方便了当事人调解,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今年上半年,神木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80件,调解成功175件,其中音视频调解153件,调解成功率达97.2%。调解成功案件中,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10件、司法确认7件,当事人自动履行158件。
诉前调解能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从源头上减少、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解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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