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到位标的959400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19年4月,于某租赁场地雇佣多人回收拆解废旧电瓶,提取铅片后,在自己搭建的炼炉内炼制铅锭。于某等人在拆解过程中将电瓶内的酸液随意倾倒,致使铅液渗入土地后顺雨水流入周围河道,拆解后的电瓶亦随意摆放,未采取防漏防护措施。
经鉴定,于某从事拆解废旧电瓶及加工产物均属于危险废物,且废弃物致使周围土壤地表、地下铅含量严重超标。法院判令于某缴纳罚金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9400元及作案工具铲车两台、叉车一台。
判决后,于某未如期履行,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受案后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约谈家属等执行措施,成功划扣909400元违法所得,后又规劝于某家属主动缴纳50000元罚款。执行中,案件承办人多次到现场查验扣押作案工具,对两台铲车、一台叉车的外观、型号、车架号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形成报告,正式启动罚没财产上缴国库程序。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通过此次专项执行行动,该院将不断总结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经验,建立公益诉讼执行机制,创新举措方法解决公益诉讼执行难问题,守护好绿水青山,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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