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锦界法庭韩彦军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赔偿8500元。2021年2月,原告与被告因跑黑车的事发生口角,原告用手拉着被告准备到旁边协商,被告未理会,原告再次用手拉被告衣服时,被告将原告推倒在地,并踹了原告两脚,致使原告受伤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9000余元,当地派出所对被告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韩彦军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原、被告对相关法律不清楚,原告认为被告将自己打伤,所造成的损失都应由被告承担,被告虽认为打人不对,但原告伤情轻微,住院治疗属过度治疗,原告主张的费用过高。韩彦军法官首先对涉及的法律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并详细的计算了原告的损失,向原、被告提出调解意见,分析利弊,希望原被告可以各自退让一步,最终被告愿意当庭向原告赔偿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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