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神木法院民四庭郄小平法官审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仅立案两天就以调解结案。
据悉,原告3月份经人介绍在被告工地上开小挖机干活,工程款合计2.925万元,挖机工作结束后,原、被告因结算时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的当天,郄小平法官发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于是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被告对原告的工作量以及单价均无异议,但目前工程尚未结算完毕且原告在工作期间频繁更换司机,导致延误工期,要求对方承担延期导致的损失2000元。郄法官通过电话传达了对方当事人的意思,下午原、被告便前来法院,希望能在法官的主导下解决纠纷。
郄法官当场核对双方的工期结算单,为两个生意人算了“经济账”和“诉讼账”,最后双方互谅互让,调解以2.8万元结案,原告当场拿到了1万元工程款并出具收条一支,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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