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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⑷】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起纷争 法官释法促调解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贺培  发布时间:2021-03-26
摘要: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第三人王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立案后,神木法院民二庭乔法官就注意到该案件的特殊性,立即联系案件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无奈当事人不配合,于是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 原告张某与第三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第三人王某多次给被告李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第三人王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立案后,神木法院民二庭乔法官就注意到该案件的特殊性,立即联系案件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无奈当事人不配合,于是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
  原告张某与第三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第三人王某多次给被告李某赠与现金和实物,原告张某请求被告李某返还第三人王某在与其婚姻存续期间所赠与的现金与实物。审理过程中,第三人王某承认与被告李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被告李某答辩称其是第三人饭店员工,第三人向其转账等是支付其工资,后续还有一起入股的钱,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
  庭审后,乔法官认为该案如不能妥善解决,会造成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乔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分开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利弊。最终,经过庭审后的两次调解,被告李某最终同意返还8万元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请。
  协议达成当日,乔法官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款项。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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