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神木法院大柳塔法庭在一周内成功调解了四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矛盾,并引导当事人规范了租赁合同。
周某系某村民小组成员,村内为其分了临街的四间商铺,多年来周某一直出租该商铺收取租金。2020年冬季,随着政府拆迁政策的实行,周围大量商铺被拆,众多商户们被迫要重新寻找商铺用于经营,导致商铺租金上涨,紧接着矛盾也由此产生。
周某眼看大量商铺被拆商铺紧缺,于是在口头约定的租赁合同到期前,通知租赁其商铺的甲、乙、丙、丁四人,租金翻倍,愿意继续租赁者交钱,不愿意继续租赁者腾房,然而合同期限届满,甲乙丙丁四人,既不交钱,也不腾房,周某见状将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四人腾出所占用的房屋,并按照上涨后的租金数额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
大柳塔法庭小崔拿到案件后,详细阅卷,发现案情简单,事实也清楚,只是四被告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如果要腾房的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过与原告沟通,原告表示,只要四被告能按照原告的要求支付租金,原告同意四被告继续租赁房屋,但四被告均称,近年来生意不景气,原告涨房租直接翻一倍,四被告表示接受不了,并称原告总是随意上调租金,租户们很不满意,所以四人既不同意涨房租,也不同意腾房,案件的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开庭当日,原、被告在法庭上依然唇枪舌战,主审法官黄建平开完庭后,嘱咐助理还是以调解为主,实在无法调解再做判决。
次日,助理小崔决定改变策略,由集体调解改为逐个击破,先挑刚承租房屋不到一年,庭审中对抗情绪不是很高的乙为突破口,将乙单独传唤至法庭,经过给乙讲法释理,乙最终转变态度,愿意继续租赁房屋。两天后,在助理小崔的见证下,原告与乙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不光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还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享有优先承租权等等。乙说,以前原告不签租赁合同,总是随意涨房租,现在签了合同,再不用担心原告会随时涨房租了。助理小崔又分别给甲、丙、丁打电话,逐个传唤到庭进行耐心调解,经过一周的时间,除了丙调解限期腾房,并减免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以外,甲和丁均与原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后,甲、乙、丁均向原告道歉,称不该言语伤人,双方握手言和,至此,四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调解的同时,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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