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当人们沉浸在新年即将到来的欢乐中时,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仍坚守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2020年5月,靳某与陕西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靳某给付申请人房屋租赁费等共计120余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靳某一直逃避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靳某依然没有返还租赁费的意向,执行法官立刻对其作出拘留的决定,并成功将靳某拘留回法院。拘留的第三天,靳某的妻子主动来法院要求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天给付申请人15万元现金,并自愿将其名下总价值120万元的两套房产抵债于申请人,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神木市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震慑态势,对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敢于动真格、出实招。在此,奉劝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早日履行义务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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