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榆林市米脂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云泽涉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杨小明涉嫌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张云泽(时任神木公安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三次收受他人车辆、现金等,共计95.76万元。2011年,被告人张云泽(时任神木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受人情干扰,对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再未安排人员对该案进行实质性侦查,最终撤销案件。2015年,被告人张云泽(时任神木公安局副局长)接受请托,给办案民警“打招呼”影响办案民警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杨小明(时任神木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民警)听从张云泽授意,收受他人财物,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云泽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杨小明的行为已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均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二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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