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姚某某、刘某某、马某、肖某、马某某涉嫌犯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赌博罪一案。鉴于该案社会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院长白海涛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等五人出庭支持公诉。府谷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庭审。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姚某某纠集被告人刘某某、马某、肖某、马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在府谷县老高川镇以经营“名骏”二手车为幌子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高利放贷;在讨要赌债、高利贷债务过程中,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其中实施8起非法拘禁、多起赌博、1起强迫交易。
公诉机关认为,姚某某等5名被告人长期在老高川等地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姚某某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某等人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姚某某等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面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审理新形势,府谷法院紧盯“六清行动”工作目标,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常态,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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