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通过划拨被执行人神木市某化工公司银行存款43520元(含执行费540元),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劳务报酬纠纷案件。
神木市孙家岔镇某化工公司拖欠屈某配件及修理费42980元,判决生效后屈某多次催款,该化工企业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屈某向神木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该化工企业偿还欠款。法院执行庭及时通知被执行人之后,其仍拒不支付劳务报酬,执行干警多次致电该化工企业法人孙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孙某总以各种理由如开会、出差等拖延履行,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得被执行人所有的某银行账户上有大量存款,遂迅速出击,依法对该存款进行了划拨,最终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