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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致残起争端 法官当庭调解化干戈

来源:民生与法 作者:杨惠  发布时间:2020-04-14
摘要:4月13日,神木法院民四庭法官郄小平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兑现赔偿款25万元。 2018年7月,原告何某与陕西某建设公司签订《拉运协议》,分包了神木市某路段道路维修改造工
  4月13日,神木法院民四庭法官郄小平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兑现赔偿款25万元。
  2018年7月,原告何某与陕西某建设公司签订《拉运协议》,分包了神木市某路段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中的拉运项目,原告何某分包后又雇佣被告袁某从事具体的拉运工作。2018年8月,被告袁某在倒车过程中将正在工地上拉钢线的王某撞伤,受伤后的王某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下肢毁损伤,左胫骨粉碎性骨折等伤情,并于入院当天做了左下肢截肢手术。王某住院治疗近半年,花费医疗费等上百万。受害人王某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为及时治疗,何某与受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由何某向王某先行赔付各项费用121万元。但事故发生后,直接侵权人袁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何某诉至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郄小平采取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办法,剖析案件中的各项细节,引导双方当事人作出适当让步。经过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开导,双方的争议差距逐步缩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袁某一次性赔付原告何某25万元,被告袁某当庭履行。至此,双方长达两年的纠纷圆满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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