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复工复产以来,神木法院民四庭受理了大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4月21日,民四庭郄小平法官审理的五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四起实现一次性调解,另一起经双方协商当场履行并撤诉,解决了租户因疫情影响导致的租赁合同履行难题。
在四起调解案件中,出租人欲将房屋留作自用,要求承租人腾出商铺并负担高额违约金,而承租人则认为在其承租期间因受疫情影响,长期停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延期半年并减免租金。调解开始原、被告各不相让,经民四庭郄小平法官与法官助理张艳平审判团队多次调解,最终原告同意将租期延长,被告也保证按期腾房并承担相应费用。对于双方约定的明显高于标的的高额违约金,经充分释明,双方均作出让步。另一起案件中,经双方协商,被告当庭履行所剩租金以及交还房屋钥匙,原告当庭撤回起诉。
复工以来,租户普遍面临存货过多、违约金过高等问题,郄小平法官及法官助理张艳平基于对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企业的深切关怀,并深刻领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引导当事人积极协商,共克时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助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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