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借助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人王某的银行账户,最终促使该案快速调解。 据了解,2015年5月被告人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另一被告人王某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字,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两被告均推诿拒付,原告无奈诉至神木法院。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办案人员依法通过电话向被告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被告也承认10万元欠款事实,承办法官见此情形遂决定调解,同时告知两被告该院执保中心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的银行卡进行了冻结,被告得知后坚决不同意调解,无奈,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十日后开庭。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被告刘某称其经过几天的思考后,愿意调解,并表示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于3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16万元。 由于银行卡被冻结,被告王某银行卡绑定的微信等支付方式无法进行资金流动,对其购物和其他经济往来大受影响,二被告提前偿还了原告的所有欠款,于是向法院提出解除银行卡冻结措施。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化解。 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