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小事伤了邻里之间的和气大可不必,近日,民四庭法官贾小平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物权保护纠纷。
被告王某系原告李某楼上住户,2019年11月27日,被告王某家中暖气跑水,流到楼下原告李某家中,使原告李某家中厨房所有橱柜、两个卧室的墙壁、储物柜、客厅墙壁受到严重损害,原告李某一直与被告王某协商处理,但被告王某一直不予赔偿逃避解决漏水问题。遂原告李某向神木市人民法院起诉。
民四庭法官贾小平受理此案后,为尽快解决原告李某的生活不便,对现场被损坏物件一一进行拍照取证并组织原被告进行协商。原告李某针对自家受损情况认为损失严重至少要3万元的赔偿金,被告王某却认为受损情况距现在勘验已有一段时间,当时只有橱柜和房顶有点渗水,现原告王某提出的赔偿金过高自己无法接受,最多给予原告李某1.8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就漏水原因、受损程度、赔偿数额等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于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针对二人一度僵持的情况,贾小平给予原告李某将损害物件评估交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的建议,原告李某采纳了建议,遂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
经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原告李某房屋直接损失认定为27417元。原被告对簿公堂,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李某表示自己目前因有孩子要独立抚养而经济压力偏大,无法一次性偿还,希望法庭可以宽大处理分时分批偿还,贾小平对案件充分分析研究后认为,邻里之间应该以和为贵,不能就案办案,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而失去更为重要的和谐邻里关系。贾小平和法官助理王敏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主张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最终以2.4万元分批三次偿还成功调解结案。
本案中,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双方各自的诉求都有一定的道理,双方因坚持自己的“道理”进而矛盾激化。一方面王某应及时处理漏水问题,这样李某的损失不会扩大,两家也不会因此而争闹多日;另一方面,李某也应该多一点宽容,在赔偿问题上早一些让步,也能让这起长期困扰他们两家人生活,影响其和谐相处的邻里纠纷早日了结。互为邻居,多一点宽容,少一点计较,双方都退一步海阔天空。人民法庭是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人民法官应当认真倾听当事人心声,最大程度地进行调解,成为当事人眼中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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