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mszxian.cn)柳永新讯:2020年3月12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决议》要求,县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拓宽监督范围,回应群众关切。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整合充实力量,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 《决议》强调,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检察主体、各级支持、公众参与”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大格局,切实汇聚公益保护整体合力。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公益诉讼所需资金保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监察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衔接,构建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审判机关要依法及时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工作。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办理,按期回复,切实整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行政违法行为反馈等相关机制。 《决议》提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和支持,采取听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和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督促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或形成意见建议。营造全县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 在国家完善法治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本《决议》,为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努力开创米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