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县委关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要求,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做到案件不超期,时限不拖延,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两不误”。
源头管理,拧紧办案“安全阀”
春节伊始,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确定刑事案件集中受理、集中提审原则,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业务管理部门积极采取“非接触”办案模式,通过电话沟通、移送电子卷宗等方式先行审查确定案件是否达到受案标准,同时沟通侦查机关派固定人员集中移送案件,对所有案件材料进行消毒,有效避免了频繁送卷、交叉感染风险。
坚持特例特办原则,建立详细的轮流值岗分组制度,确保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分流,及时、准确上传电子卷宗,规范做好各类案件的流程监控和送案审核,确保了办案效率,避免了人员聚集。
远程办案,打造隐形“防火墙”
推进“不见面服务”,针对律师查询诉讼进程、阅卷要求,通过电话告知、网上预约等方式沟通,以不接触方式向律师提供阅卷3次,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来访群众可通过邮寄相关材料、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情况,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确保信访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开展。
2月19日,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远程讯问。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有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未检干警在看守所内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讯问,同时嫌疑人家属以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到场参与,依法保障了未成年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特殊隔离,织密办案“防护网”
疫情期间,各业务部门坚持正常依法开展办案工作,兼顾隔离、防控特殊要求,积极与法院、看守所就送案、换押、提审、开庭等事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因条件受限,2月19日,第一检察部两组干警身穿隔离服到县看守所提讯。在完成递交健康证明、测量体温数据、全身喷洒消毒、更换防护服、戴口罩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后,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以“非常的措施”保护了被羁押人员和办案干警的身体健康。
春节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件11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办案工作有序运转,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档、不打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