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也是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关键举措。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本报推出“八五”普法先进典型系列报道,集中展示这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经验,旨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共同营造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周雁凌 董若义
制作发布《黄河保护法》《核宝的铁布衫》《噪声请停止》等普法动漫微视频;开设线上服务“云学堂”,及时向企业推送相关政策法规,点击量达23.9万次;在抖音平台直播宣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吸引1万余家企业观看;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累计接待企业3000余家,解答环保法律问题4000余个……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注重运用新技术、拓展新形式,开展多媒体、多渠道、全过程精准普法。2024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赵峰说:“普法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努力完成‘八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高位推动
落实执法普法责任
“我们早期办理的环评批复涉及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但随着周边发展,道路增加、车辆增多,厂界噪声受到外部环境噪声影响。一旦检测发现数值超标,是否定义为厂界噪声超标?”“污染物排放过程中出现微量超标情形是否免罚?不罚免罚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温室气体管控将纳入环评管理并规范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企业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崂山分局三级联动举办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现场,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困惑,纷纷提出疑问,接待人员认真听取并详细解答。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是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一大特色品牌,创新建立企业“出题”、部门“作答”的生态环境“行政+司法”法律服务新模式。目前,全省已建立起“1+16+N”的省、市、县三级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高位推动,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推动普法重点任务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将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市生态环境局的考核指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孙金辉表示:“省生态环境厅每年以厅党组名义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列入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了执法普法有关工作。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推进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定期调度进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同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方案,对各处室、单位开展履职评议。加强资金保障,将普法活动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每年列支专项预算作为普法工作经费,用于举办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等。
■学法用法
提升自身能力素质
普法须先学法,知法方能用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首要政治任务,每年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及年度普法计划,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做专题辅导。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讲座,累计8000余人参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能力考查测试,9173人参与正式答题,成绩合格率(80分以上)100%,其中4922人获得满分。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培训,邀请法学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专题授课。
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学习,邀请法学专家围绕“黄河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环境安全法律风险防控”等内容,先后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举办专题法治讲座8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知识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7次,累计8.39万人次参与,合格率(70分以上)100%。
■注重实效
拓展普法形式路径
“普法工作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环保政策传导到基层和车间,让群众和企业知法、懂法,自觉守法。”赵峰说。
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多次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进社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开展两轮生态环境安全“万企全员警示”活动,累计428万余人观看。制作《辐射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省内64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观看。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奖知识竞赛,共计23.3万人参与答题。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中有针对性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进行全面宣传。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充分依托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等政策文件进行全面、准确、深入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主动了解有关政策法规。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曝光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先后向社会公开了优化执法方式、减免处罚、排污许可、自动监测等分领域共计27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编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专题服务手册,结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发放手册20余万册。在山东环境网站累计发布普法信息1300余条,开设“法律法规”“环境执法”等专题栏目,政务微博、微信共发布普法信息12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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