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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板一男子在火车站前飞无人机被 行政处罚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 付彦隆、宁晶雯  发布时间:2024-06-26
摘要:(通讯员 付彦
 
  (通讯员 付彦隆、宁晶雯)6月23日晚20时许,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大板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内蒙古赤峰市大板火车站巡逻时,发现有一架无人机在大板车站站前广场上空盘旋,可能威胁到列车运行安全,民警立即开始查找飞手。很快,民警在广场西侧发现一男子正手持无人机手柄操作飞行,民警立即要求其将无人机降落,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证,该男子姓张,今年33岁,张某平时有摄影爱好,由于对相关安全知识缺乏了解,便操作无人机在大板火车站拍摄车站及沿线周边风景。鉴于张某行为已涉嫌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公安机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航拍爱好者,为了列车和旅客的安全,请严守相关规定,切勿在铁路线路500米范围内飞无人机,以免触碰法律底线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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