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增加群众收入的主抓举措,坚持党建引领,建立“树红色劳务品牌,建红色同富小组”模式,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8.97万人(其中省外1.77万人、县外省内0.85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53.17%、脱贫劳动力总数的65.07%,人均实现劳务收入15920元,实现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劳务输出不减”。 一、健全机制促就业 全覆盖成立161个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理事长的村级劳务合作社,搭建“党建+人社+村级劳务合作社+企业+金融”的效益共享劳务输出平台,畅通岗位对接、信息发布、劳务输出、稳定就业等内容,联动推进落实就业帮扶举措。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村级劳务合作社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劳务合作社定期开展外出务工意愿摸底,制定工作台账,并结合外出人员意愿按照“人岗匹配”原则,向其推荐岗位信息,同时将信息反馈至人力资源公司,共同做好“点对点”输送和稳岗工作。2021年,有52个村级劳务合作社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点对点”有组织劳务输出41批1300人。 二、提升技能保就业 聚焦农村留守群众,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整合人社、农科、林草等14家技能扶贫成员单位力量,通过组建本土培训专家库、招引第三方培训机构、在企业设立培训中心等提供“定制套餐”,采取“理论+实践”的教学方法,把实用技术、专项技能送到村村寨寨、田间地头,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2021年,全县共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7.67万人次,实现有培训意愿脱贫劳动力百分百培训。 三、培养能人带就业 积极把乡土人才、青年党员、外出就业“能人”培养成劳务经纪人,通过现身说法,讲解就业政策和用工市场形势,提升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意愿和就业信心。积极采取“亲人带亲人”“朋友带朋友”“老乡带老乡”方式,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收入。2021年,有117名劳务经纪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合作协议,示范带动全县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1.77万人。 四、强化服务稳就业 在务工人员满100人以上的企业设立省外劳务服务站,为劳务输出人员、村级劳务合作社和人力资源机构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线上线下提供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援助和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安心稳在岗位,稳定增加收入。2021年依托省外劳务服务站,有组织输送澜沧籍农村劳动力967名到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务工,稳岗3个月以上的劳动力821人,稳岗率达85%。 实践证明,就业是增加群众收入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性举措。做好就业工作,关键是要整合一切资源,凝聚一切力量,保数量、保存量、保质量,真正让脱贫劳动力“输得出、留得住、有收入、寄得回”。 第一,协同联动促就业。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政府主导+党建引领+企业合作+技能培训+定向就业”的全方位、多领域合作格局,推动部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全面促进充分就业。 第二,多措并举促就业。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相结合,通过不断培育壮大劳务输出队伍,精准实施劳动力技能提升,优化就业保障服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通过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提供托底安置就业。 第三,突出市场促就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机构、村级劳务合作社和用工企业搭建精准的劳务输出服务平台,采取“定向培训,订单输出”为主要形式的“培训、就业、服务”一条龙工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升就业质量。 (供稿单位: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