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8时30分许,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站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安检时,发现旅客谢某行李物品中携带着一把疑似管制刀具的金属物品,安检员随即要求该旅客接受进一步检查。该名女子从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拿出刀具一把。经询问,谢某自称该刀用来切菜,并主动将刀具上交。 随后,安检员向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正镶白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通报警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测量,该刀具长约26厘米,刀刃长约16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单侧开刃。民警将谢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审查,经公安机关认定,谢某携带的这把长刀属于管制刀具。面对民警的询问,谢某对自己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一款之规定,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正镶白旗站派出所对谢某进行行政警告处罚,并收缴其携带的管制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