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拼搏奋斗,勇于攻坚克难,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扎实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结构减排为主抓手,大力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强化工业源管控,帮助5家铸造企业申报中央资金进行无组织改造,指导4家商混申报引领性企业,培育4家VOCs企业实施源头替代。抓好移动源管控,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率全市第2。2024年,全县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74.2%。
持续提升南四湖综合治理水平。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汛前水质保障提升、汛期水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5998个。《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从三段岸线看微山湖跨四省治水》。山东南四湖站入选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全市唯一。2024年,全县南水北调干线、6个国控断面、20条入湖河流优良水体比例继续保持“三个100%”,南四湖水质连续21年改善。
毫不放松抓好土壤环境管理。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42家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集中培训2期150人次;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微山湖旅游区、南阳古镇、县体育中心等29家单位入选省市“无废细胞”名单。目前,全县无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坚持督改并重,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问题1970个。目前,第二轮中央督察、第二轮省环保督察、省黄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正常推进。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协调保障顺利开展,158个督察信访件全部办结。
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细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制定《工业企业分级评定赋分细则(试行)》,553家企业纳入“红黄蓝绿”分级管控清单,2024年,非现场执法占比52%。《红黄蓝绿分级帮扶 促进企业绿色发展》被县机关工委评为2024年度“助企纾困”优秀案例。受理各类环境信访436件,全部按时办结。
助企攀登,全力做好环境要素保障。打造“一次办结、群众满意”服务品牌,审批环评报告表项目32个;排污许可证核发12家、变更3家、审批部门变更69家、重新申请36家、注销4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服务微山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入选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100例。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微山县先后入选全省第二批“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建成并投入使用山东省第一家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并承办全省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山东微山湖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入选全国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微山连续3年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推介横向生态补偿、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生物多样性建设有关经验。
新的一年,微山县分局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统筹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与臭氧协同共治、水环境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监管,全力做好大美微山“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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