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6批信访件10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4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8件、市中区15件、槐荫区8件、天桥区5件、历城区21件、长清区7件、章丘区14件、济阳区1件、莱芜区5件、钢城区5件、平阴县5件、高新区4件、南部山区2件、起步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36个,水污染问题14个,固废污染问题13个,生态破坏问题12个,噪声污染问题22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3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另外,第9批信访件办理情况已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公开,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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