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自身在管党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过硬、绝对可靠,让党中央放心的“打铁人”。 以绝对忠诚的品格修身做人。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忠诚基因融入血脉、赓续传承。要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保持定力,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做生活上的正派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不仅要严格遵纪守法,还要带头修身养德。要一身正气,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和亲情关,自觉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多交益友、不交损友,多上书桌、少上酒桌,多回家吃饭、少出去应酬,慎独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等考验。做行为上的老实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时刻牢记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要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老实人,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决不做“两面人”。 以清白干净的操守用权律己。“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要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守好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保持高度的警惕。当前,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诱惑,提高拒腐蚀、防“围猎”能力,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秉持正义的追求。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关乎党员干部的政治前途和政治生命,必须为人方正、处事公正,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不讲例外,客观公正处理问题,不徇私、不偏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守住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全面过硬的本领干事成事。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纪检监察干部要苦练内功、提升本领,把正风肃纪一线作为“训练场”,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练就敢于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知责于心想干事。干事担当是干部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新征程上,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担责于身能干事。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学懂政策法规、学精业务知识、补齐能力短板,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履责于行干成事。做事情不仅要看干了多少,更要看干成了多少。要坚持过程和实效相统一,以人民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工作成效,自觉拉高标杆,敢和先进比高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以务实担当的作风树好形象。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说话才有底气、工作才能硬气。始终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严格执纪、清正廉洁,自觉改进作风树立新风,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我约束要紧之又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内控制度,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议的事不议,严禁违规打听案情、请托办事,更不能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对待监督要严之又严。要坚持严字当头,深刻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要自觉把监督当作最好的保护、最大的关爱,习惯在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确保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作者牛书军,系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11月24日理论周刊第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