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在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切实发挥监管、保障、服务职能,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始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方向,不断强化国有资产、办公用房等领域管理,极大提升了服务保障质量和管理效能。 一是常抓办公用房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拟调剂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装修标准、设备配置等情况动态监管。2020年以来,组织开展专项巡检和常规巡查6次,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7处,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反弹回潮。 二是抓好办公用房公开处置。严格按照公开竞标方式处置空闲办公用房和公有房屋,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行为。对原财政局、原住建局、原国土局等3家单位的闲置用房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收益5056万元全部解缴财政专户;对8处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拍租,租金合计36.3万元全部解缴财政专户,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认真落实疫情期间办公用房租赁减租工作,今年上半年出租房产减租55处,租金约43.8万元,确保惠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抓实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协同县国资办全面厘清办公用房的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完成党政机关房产权属登记和资产划转3处,逐步实现办公用房产权和固定资产相统一。 四是抓严基建项目施工维修。严格按照县有关基建项目招标办法及流程开展施工,1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进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价及备案,做到工程维修建设过程公开、透明,做到财政资金支出节衣缩食,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维修保质保量完成。规范化管理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2020年以来实地勘察并审核8家单位维修改造申请,审减维修资金近21万元。 五是抓紧乡镇住宿使用标准。根据中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设施,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结合县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住宿使用面积标准,实行按条件准入、退出机制,切实保障乡镇干部住宿需要。(阜宁县机关事务中心 严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