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生态环保生活理念,12月4日上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在佳乐家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专项宣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了环保各项法律法规、空气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如何做好个人防护等知识内容,积极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临朐”的共识。现场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
通过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环境维权意识和依法参与环境监督的能力,同时也使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县树立了依法行政、公正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使大家时刻都能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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