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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全省法院环资法庭数量达111个

来源:民生在线 作者:郭岐川 万云龙  发布时间:2023-08-16
摘要:首个全国生态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筑牢司法屏障 护航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环境资源(以下简称:环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环资审判机构按照现代环资审判理念统一归口审理。加大环资法官培训力度,大幅提高专业水准,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15日表示。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筑牢司法屏障 护航绿水青山”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在西安市临潼区芷阳湖畔,建立陕西省首个秦岭碳中和生态修复基地;在秦岭四宝科学园建立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在秦岭国家植物园建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石川河阎良段北岸建立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红碱淖湿地区域建立神木红碱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近年,陕西省建立起融保林、护山、守水、防污、助碳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推动司法判决落地见效。
 
  据统计,2023年1月至今,陕西法院新增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91个,全省法院环资法庭数量增至111个。
 
  陕西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独特,其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其中,发源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的汉江是长江最大支流,又是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作为黄河最大支流的渭河,则有着关中平原的“母亲河”之称。此外,被誉为中国“生物基因库”和“绿色水库”的秦岭山脉东西横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词。
 
  据了解,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陕西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2313件。
 
  巩富文表示,通过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教育功能、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功能,实现了环资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最佳统一。
 
  发布会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付栋对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郭岐川 万云龙)
 
  
责任编辑: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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